关于2023年江西“避寒养生福地”评价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避寒养生福地”评价结果的公示
时间: 2024-01-16 16:51:46根据《****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关于做好2023年**“避寒养生福地”评选活动的通知》(赣气减函〔2023〕31号)要求,****组织开展2023年**避寒养生福地申报评审工作,经过技术评价、网络投票、实地复核和专家评审等流程,拟授予****康养旅游度假区、******公司、**市**市**镇、**市**县小布镇、**市**县香田乡、****集团、**市**县璪都镇、**市**县仁首镇共8地为2023年**“避寒养生福地”称号。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方式进行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联系人:李煜姗
联系电话:0791-****3117
邮箱:****@163.com
**气象网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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