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水库库尾淹没区(榜山村段)库底清淤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三、承包候选人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洞庭路与怒江****广场 3,4号楼-4号楼-806;
成交金额: 198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水库库尾淹没区(榜山村段)库底清淤疏浚工程实施方案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满足发包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辉、沈文华、王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按照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385.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包方式:邀请发包。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银行 12楼,联系电话:0563-****626。
(三)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2、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无效投标单位: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发包人信息:
名称:****
地址:****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银行 13楼
联系人:曹先生
电话: 0563-****019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镇贺村中路与财富南****银行 12楼
联系人:左工
电话: 0563-****626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