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关于深入实施“科创**”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技术交易奖励政策落实,推动我县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或引进技术成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技术市场发展,现就企业技术交易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奖励范围
1.申请奖励的企业须为在我县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
2.申请奖励的技术合同须为企业与高校(含内设技术转移机构)、科研院所及在****工作站的单位签订后,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审核后取得认定登记证明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二、奖励标准
1.按照企业实际支付总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奖励。
2.分期支付合同须在技术交易额全部支付后方可申请奖励。
3.同一年度内企业获奖励的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报2023年度技术交易奖励的企业请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科技局科技人才与**科,并将附件1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qq.com。
1.武**技术交易奖励申请表(附件1);
2.技术交易合同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3.加盖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公章的技术合同信息单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4.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
5.属于专利成果转让的,****产权局完成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同时提供专利权转移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 针对同一合同,技术交易奖励与我县其他科技政策不重复享受。
2.对弄虚作假、虚假冒领技术交易奖励资金的单位,除通报批评、追回全额补助资金外,三年内不得申报技术交易奖励,构成犯罪的,****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 技术交易奖励常年受理,分批兑现。企业须在技术交易额全部支付完成后方可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奖励。
联系人:吴倩琳,电话:****9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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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