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京溪园镇京溪园大道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 ****建设局 |
发证日期: | 2024年0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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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京溪园镇京溪园大道道路升级改造项目 | |||
**市**县京溪园镇岭溪村、美德村 | |||
原路面改造提升总长度约1985.839米平方米 | 合同价格779.0707 | 万元||
****集团有限公司 | |||
**** | |||
******公司 | |||
丘振翊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 姜南 | ||
李欣 | 总监理工程师郭自生 | ||
2023.****.11 ~ 2024.****.10 | |||
正常 | |||
对 G235国 道镇区入口至美德桥原路段和支路京溪园大道至蛇头桥原路段, 对现状破损混凝土路面进行维修,路面加辅沥青混凝土面层, 原路面改造提升总长度约 1985.839米;在原道路上两边**花岗岩人行道 1435.81平方米,改造拆除破损及低洼人行道, 重建花岗岩人行道 1080 平方米;**立缘石、平缘石共计4911.81米;**DN600 排水管道,2段共计519米,检查井 18套,出水口2座,雨水口29套及 224米 DN300 雨水口连接管;安装高杆单臂150 瓦LED路灯40套; 在原道路上两侧现状行道树设置和改造树池、树篦, 共计 162套; 改造加高现状检查井 109套、现状雨水口44套;补种行道树及配套电力设施,铺设电缆。质量监督注册号:jx2024-006 安全监督注册号:jxAQ2024-006 |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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