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139号】)和《****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衔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市环发【2017】53号)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设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前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相关信息。我单位就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
项目概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县巴公镇兴王庄村东南610m处,本项目征地约 27.11亩,****处理厂房(1204m2),综合办公楼(524m2)、产品库(400m2)、库房(160m2)、配电室(80m2)等附属用房。同时购置无害化专业运输车、破碎机、化制机、榨油机、锅炉等配套的生产设备。本工程将病死的禽畜转化成生物有机肥,同时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油脂售于有资质单位加工为生物柴R工业用油,将废弃物“变废为宝”,实现节能减排,**循环利用,具有很高的投资效益、环境效益,成为国家“标准专业化”示范项目加以推广会带来更大的社会效益。主要生产工艺为干化法,新增燃气锅炉排放口,导致新增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23年10月8日泽****管理局以泽行环审【2023】022号《**善牧禽****公司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于2023年10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竣工。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2023年12月,本项目各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全部建设完成,现投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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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