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24年度常用药品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8日
采购日期:2024年1月17日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成交价格
****,97100.00元。
五、公示时间:1月17日至1月23日
六、评委会成员:张仁霖(组长)、马瑞、王立付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示发布七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节假日休息除外)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监察审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学院实验楼1005室,联系电话:0552-****884,韩老师。
七、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复议或仲裁(诉讼)程序的。
八、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