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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关于现场答辩人员的疑问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9中要求,组织项目经理或项目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答辩; 需要明确:项目主要负责人是否包含项目设计负责人 回复:包含项目设计负责人。
二、关于是否需要设置“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的疑问 根据《**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鄂建文〔2022〕12号文件,在**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从业人员的配备和管理适用于《**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中关于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置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部分装配式建筑工程中的构件工艺员、信息管理员、构件质量检验员。 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行业划分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且本项目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资格条件中所设立的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应不适用于本项目; 答复: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不作为资格项进行要求,无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关于招标文件“第五章商务和技术要求”中“主要设备性能要求”标注有“▲”技术参数项,是否应当设置投标文件中如何响应的疑问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针对偏离部分要求不允许偏离(技术指标要求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另在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中,标注了“▲”且需要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同时在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服务内容中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要求,但在评标办法中资格评审标准、技术评审、综合评审均未对第五章商务及技术有响应性要求;该项目属于信息化EPC项目,后续中标单位设计方还需对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技术参数的优化。 答复:该项目属于信息化EPC项目,后续中标单位需对方案进行深化设计和技术参数的优化。投标人作出中标后需满足或优于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的承诺即可(承诺格式和内容自行拟定)。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0717-****769 联系地址:**市**路93号 代理机构:**** 联系人:冯志翔、谢文汇 联系电话: 151****3807、0717-****567 联系地址:****大学路8号水电楼1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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