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清宫遗址安防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 2024/1/17 】 | ||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清宫遗址安防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太清宫遗址安防工程项目已由豫文物安【2020】1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在太清宫与老君台两处,分别安装视频监控复核系统、入侵报警探测系统、紧急广播系统、巡更系统、通信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监控中心系统等安防设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全部设备、材料现场安装调试至验收完成。 2.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包含所有内容,本次仅招施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企业信用记录查询(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单位章的网页查询扫描件,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3.3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4年1月18日8时00分至2024年1月24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10时30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上发布。 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鹿辛**段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136****8885
代理机构:**** 地 址:**片区(郑东)**南路东**东**8号楼15层1512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73****6627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800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