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省政府第197号令)、《**省碳普惠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省碳普惠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广碳所)受项目业主委托定于2024年1月24日举行**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项目竞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物
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为**省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项目:
项目:**** 1.2MW 分布式光伏等 68个项目(4618吨)
二、竞价时间
2024年1月24日10:00-10:30
三、竞价平台
**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网址入口:http://ets.****.com/carbon/login。
四、竞价底价
本次竞价底价为60元/吨(不含税)。
五、竞买人资格
广碳所会员可参与竞价。竞买人需提前完成交易账户开户、报名申请等相关手续。
六、竞买量
竞买人每笔申报数量为4618吨,每笔申报一经提交不可撤销。
七、成交方式
竞价采用“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方式决定成功竞买人。竞价时间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将所有竞买人申报按照价格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申报价相同的按照时间优先原则进行先后排序。
先后排序中排位第一的竞买人为成功竞买人,其申报价格为最终成交价;当无有效申报时,该项目不成交。
八、竞买流程
1.提交报名申请
意向竞买人于2024年1月23日16:00前填写《**省省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项目竞价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并按指定地址寄送纸质原件。
2.上线竞价
参与竞价的用户在项目竞价时间内,登录**碳排放权交易系统(http://ets.****.com/carbon/login)参与竞价。申报价格为不含税价。竞价结束后可查询竞价结果。
3.完成交割结算
项目竞价结束后,成功竞买人应当在竞价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交易所需资金=竞价成交价格*竞价成交数量*1.005,其中5‰为交易经手费)按照系统提示转入广碳所指定交易结算账户。广碳所在收到****交易所需资金且审核无误后,完成交割结算。
4.违约处置
竞价结束后,若因成功竞买人单方面原因,造成交易无法按期完成的,广碳所将暂停其竞价转让交易资格,另行组织竞价。
咨询电话:020-****2333(钟经理)
报名申请接收邮箱:****@cnemission.com
报名表纸质版寄送地址:**市**区天润路333号****有限公司
附件1 **省省级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PHCER)项目竞价个人会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