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月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及**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施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29日 11时01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月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及**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施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1,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月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及**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施监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91,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91,6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工程监理服务 | 2(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91,600.00 | 591,6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月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及**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办公厅****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51号);
(4)《****总局****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乡村**局****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财政厅关于印****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厅关于加快****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月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及**县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整治与生态修复项目工程施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有效(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监狱企业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时间: 2024年01月19日 至 2024年01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时间)
途径:**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1时01分00秒 (**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五、开启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1时01分00秒 (**时间)
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 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 CA 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
(2) 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省**市高新区万达**之眼A座506室)联系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扩展名为(*.SXSZF) 的电子招标文件。未完成投标确认环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其投标。
(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投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相关操作 流程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 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省公共**交易 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电子招标文件技术支持: ****280095/****980000。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环境局**分局
地址:**县**镇南街13号
联系方式:0915-****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安****开发区万达**之眼A座506
联系方式:0915-****56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915-****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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