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国土公开出让[2024]004号)
(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平国土公开出让[2024]004号)
平国土公开出让[2024]004号 2024年01月17日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PN(略) | 宗地总面积: | (略).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街道罗合社区**大道**线污水处理厂东面地段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200< 并且 ≤3.100 | 建筑密度(%): | ≤3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8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略) | 70000 | ||||||
零售商业用地 | (略) | ||||||
商务金融用地 | (略) | ||||||
娱乐用地 | 6666.67 | ||||||
教育用地 | 5000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10(略)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01 | |||
起始价: | 37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县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略)。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协议。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7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 到 **市公共**(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1月17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 到 (略)(**县**街道工业大道**交通运输局一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2月06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2月07日在(略)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县**街道工业大道**交通运输局一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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