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3.招标范围和内容-(3)招标范围和内容及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中“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优化、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及各类深化设计(幕墙、门窗、抗震支架,及其他需深化设计的专项)的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修改为“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各专项工程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等)及各类深化设计(幕墙、门窗、抗震支架,及其他需深化设计的专项)的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招标文件涉及相应内容的均做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2.4 条款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0项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内容 修改为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95139元,其中:①本项目总设计费 ****8776元(其**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费为****8627.75 元, BIM 技术应用费 630148.25 元),②**工程费:本项目**费最高投标限价为:****86363元(含暂定金****000元)。暂定金额、设计费报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按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涉及相应内容均应修改。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4)-“1.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工程业绩”中:“第1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12 万平方米且该项目至少有一栋单体建筑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造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修改为:“第 1 种: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中有单体建筑面积6 万平方米以上且高度60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5分。”。招标文件涉及相应内容的均做修改,其余内容不变。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 (4)-“1.投标人(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类似工程业绩”中: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第 1 种中关于“注:e.其他要求:/”修改为“e.其他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 以上”均含本数。2)、基础相连的群体建筑,地下结构的面积及地上某一单体面积累计可以作为单体建筑面积。3)、下列(3)中所注的网站查询到的工程指标信息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单体建筑面积及建筑高度特征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4)、“建筑高度”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高度的计算作如下约定:①、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②、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③、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④、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该建筑的建筑高度;⑤、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 1/4 者,不计入建筑高度;”。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 (4)-“2.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中存在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 6 万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1 分。”修改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中有单体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 1 分,最多得 1 分。”注“e.其他要求:”内容修改为“e.其他要求:1)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中的“ 以上”均含本数。2)、基础相连的群体建筑,地下结构的面积及地上某一单体面积累计可以作为单体建筑面积。” 六、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 2.2.4(5)-3.项目管理机构“2.配备BIM技术人员 获得由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取得二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5 人且取得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1 人的得 1 分”修改为“2.配备BIM技术人员 获得由中国图学学会颁发的《** BIM 技能等级考试证书》的技术人员不少于 15 人,其中取得二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5 人且取得三级及以上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1 人的得 1 分(投标人所附的人员中,若同一个人员具有多个证件,只计取一次加分,以最高得分计取,其余不再重复计分)。”其余内容不变。 七、本项目原随招标公告同步发布的“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同步发出的“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说明”为准,****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节点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原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压缩包“提供给投标人的图纸、设计任务书及相关附件”中的“1、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中的设计任务书”予以删除替换;“2、合同附件-成本管理篇中的附件12:配电箱元器件全系列报价清单、附件14:【住宅】配电箱组价明细”予以删除替换,新增“附件15:电梯配置调差清单”;“4、合同附件-技术参数篇中的附件2:精装物料表”予以删除替换,新增“附件3:住宅标识设计标准-璞盛V1.0-****1017s”,以上相关附件以随本答疑一同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对应替换及新增。****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的节点中自行下载。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