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超市****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广****超市****公司食品加工生产冷链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经贺****委员会2023年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示无异议,现将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规划指标
(一)规划位置:**市**区贺街镇临贺大道与**西路交汇处西南侧A-2地块。
(二)用地面积:20053.06平方米。
(三)建筑物性质:主体建筑物工业厂房,配套办公楼、门卫室等。
(四)总建筑面积:29753.8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0978.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385.16平方米)。
(五)建构筑物占地面积:10595.08平方米。
(六)建筑系数:52.84%。
(七)容积率:1.54。
(八)绿地率:1.92%。
(九)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详见附件)。
(十)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75个(其中新能源停车位15个,无障碍停车位1个,货车停车位2个),非机动车停车位425个。
(十一)场地标高及建筑间距、建筑退距等指标详见附件。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筑设计相关内容
(一)建筑层数:地上1、3、4层,地下1层。
(二)立面色彩及材质:立面主色调为浅灰色,辅色调为银灰色,加工间外立面材质为彩板、涂料;冷冻、冷藏、恒温间外立面材质为真石漆;生部生产加工间外立面材质为真石漆;熟部生产加工间外立面材质为真石漆;办公楼外立面材质为真石漆、百叶窗;门卫室外立面材质为真石漆。
(三)建筑具体尺寸、绝对高程、立面形式、风格及色彩等内容详见附件。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综合管线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布局
电力、通信、污水、排水、燃气、垃圾收集点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详见附件,各专业的深化设计应在下一阶段予以完善。
四、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设计内容应满足发改、应急、地震、环保、消防、水利、人防、园林、交通、电力、通信、污水、排水、市政、建筑节能、海绵城市建设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的要求,并在下一阶段中完善相关内容。
(二)开工前,应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三)本方****停车场配建充电设施的比例要求,配建停车位应20%安装充电设施,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四)相关配套设施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五)下阶段的初步设计及施工设计应依据本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设计;后续建设中如对规划及建筑设计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应按程序重新办理方案调整的审批手续。
(六)本方案总平面方案有效期为2年,建筑设计方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内可凭本方案设****服务中心我局窗口办理相关规划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的,本方案无效。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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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