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鱼苗鱼种场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范围
****鱼苗鱼种场(占地面积32亩,起租价15000元/年)(详细信息请查看附件)。
二、租赁期限
十年
三、招租基本条件
(一)竞租底价:15000.00元/年起
(二)竞租保证金:报名单位或个人需于报名结束前交纳竞租保证金20000.00元,中租者将直接转承租押金,中租者如不愿意租用,保证金不退,作为再次组织招租事宜开支费用。
(三)付款方式:租金实行按年度缴纳方式执行,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租者须一次性付清第一年度租金,以后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届满后10日内缴清。
租赁期限届满后若继续出租,重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五)承租方条件:
1、承租方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承租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策
3、承租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
4、承租方不得将承租的资产进行转租或用于其他用途。
5、承租方应按时支付租金并妥善保管和使用招租方提供的资产。
6、其他:
(1****鱼苗鱼种场内设施设备进行修缮,确保场内无安全隐患。租赁期间,承租方需对房屋、鱼池及围墙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房屋、鱼池及围墙处于良好状态。
(2)承租方需取得**省增殖放流苗种生产供应资质。
(3)租赁期满后,承租方投入的固定资产及设施设备归出租方所有,不对承租方进行任何补偿。租赁期间,承租方应妥善保管固定资产,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或抵押。
(4)场地租用期间的安全、防火防盗、环境卫生、水电等责任全部由承租方负责。
四、招租相关事宜
(一)公告时间:自2024年1月18日起,至2024年1月24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时间:自2024年1月25日(星期四)起,至2024年1月31日(星期三)下午17:00止。(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县芷江镇凯旋路193号(****三楼301办公室)
(四)对竞租人的资格要求:
1、竞租者应为独立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是自然人参加竞租的,在公开招租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是法人竞租的在公开招租会议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是法定代表人参加公开招租的,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参加公开招租的,要出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竞价规定:
(1)报名后若不按要求参加竞标者不退还保证金,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招租竞标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报名参加招租的单位或个人数目不少于3个(含3个),如参加竞租的单位或个人数目不足3个的,本次招租取消。
(3)具体公开招租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届时电话通知。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租活动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招租活动的正常进行。招租方保留对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招租活动做出调整和修改。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请查阅附表或联系招租方(电话:0745-****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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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7日
附件:
****鱼苗鱼种场资产台账 |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数 量 | 资产类别 | 使用面积 | 备注 |
1 | 办公楼 | 1栋 | 房屋建筑物 | 2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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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住房楼 | 2栋 | 房屋建筑物 | 22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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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闲置楼房 | 4间 | 房屋建筑物 | 39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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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泵房 | 1间 | 房屋建筑物 | 4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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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门卫房 | 1间 | 房屋建筑物 | 4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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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鱼 塘 | 9口 | 房屋建筑物 | 约22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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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孵化池 | 15口 | 房屋建筑物 | 112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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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产卵池 | 1口 | 房屋建筑物 | 2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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