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一公司巴田项目止水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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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巴田项目止水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 (止水材料) ****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同段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止水材料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组织单位为****,招标人为****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2.1项目概况 ****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位于**省**市**县,根据建设单位实施计划,巴马至**一标主线总长22公里,巴马南枢纽互通约4.8公里、义圩互通连接线9.5公里,主线包含中桥6465米/23座;隧道5759米/2座,全线桥隧比为55.56%。包含巴马南枢纽互通、义圩互通及连接线,共约25.1亿元。 2.2招标内容 止水材料(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项目部分工程量正在核算中,招标物资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到场验收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生产商需获得生产许可证;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01月18日16:00时至2024年01月28日16: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n/PMS/)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4年01月18日16:00时至2024年01月28日16:00时。 4.3招标文件购买:整标500元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售标时间截止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巴田项目止水材料包件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账户)(有参与意向的单位,请至少提前于售标截止时间1小时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发至指定邮箱并联系售标联系人进行确认,若未按要求购标导致购标失败,责任由参与单位自行承担。)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德胜门支行 帐 号:110********8002574257 5.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http://empm.****.cn)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注意事项。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7日16:00时。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整包10000.00元。 5.3****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02月07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巴田项目止水材料包件投标保证金”。 ****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qq.com)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投标保证金汇至标书款汇至招标人信息中的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巴马-**公路巴马至**段№1合同段工程总承包部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巴马支行 帐 号:450********400000973 发布的媒介 ****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n)进行。 招标物资与包件划分
1、技术标准:交付的止水材料必须符合项目施工技术要求及业主要求:背贴式止橡胶水带规格 400mm*10mm 执行标准: GB18173.2-2014;镀锌钢板止水带规格 300mm X 3mm 执行标准: GB/T3524-2015;钢边式止水带 规格:300mm*6mm 执行标准: GB18173.2-2014;钢边式止水带 规格:350mm*8mm 执行标准: GB18173.2-2014。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 结算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 /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 %作为定金,定金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日至本月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付清。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网银转账支付;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6个月;( )9个月;( )12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作为保修(质)金,按月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待项目完工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或者缺陷修复的可返还,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支付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5.乙方负责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 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招标组织单位:**** 招标人:****巴马-**公路巴马至**段N0.1合****公司地址:**市**区国门商务区鑫桥中路3号院3号楼 项目地址:**省**市巴马县**路59号 售标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10-****3476 标书款凭证邮箱:****@qq.com(张先生,标书汇款凭证邮箱) 售标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10-****3477
供应商注册、**意向申请: 公司联系人:张长平 联系电话:010-****7247 项目联系人:王百川 联系电话:150****7850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
备注: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汇至不同的账户。且只能用投标单位转款,不能个人账户打款及借用其他账户打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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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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