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实验室外委检测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4-2025年度实验室外委检测项目,比选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项目位于:****
2.2.项目比选范围:****进出水、废气、噪声及污泥外委检测。
2.2.1 进水检测项目: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频率每月一次;石油类、动植物油送样检测频率每周一次;
2.2.2出水检测项目:悬浮物、色度、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动植物油、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检测频率每月一次;总铬、六价铬、总砷、总汞、总镉、总铅,检测频率每季度一次,烷基汞,检测频率每半年一次。
2.2.3雨水检测项目:pH值、悬浮物、氨氮、化学需氧量,检测频率每月一次
2.2.4食堂废气检测项目:油烟、非甲烷总烃、排气参数,检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2.2.5锅炉废气检测项目:氮氧化物、排气参数,检测频率为每月一次:颗粒物、烟气黑度、二氧化硫,检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2.2.6干化臭气排口检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气参数,检测频率每半年一次。
2.2.7除臭废气检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气参数,检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
2.2.8 厂界废气检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甲烷,检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2.2.9环保局同步检测项目: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检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
2.2.10厂界噪声检测项目:昼间噪声、夜间噪声,检测频率为每季度一次。
2.2.11干化污泥检测项目:汞、镍、镉、锌、铜、铬、铅、砷、低位热值,检测频率为每半年一次。
2.2.12抽检在线仪表校准标样检测项目:总磷、总氮、氨氮、化学需氧量、pH值,检测频率为每月一次。
2.2.1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2.3本次比选的检测数量为暂定量,比选人在清单范围内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检测内容和数量,并按照实际检测数量据实结算,合同期内累计结算金额不超过限价50.124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上检测项目(污泥除外)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符合《**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服务管理办法》要求,名列**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中(提供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3.5投****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3.5 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受到罚款及以上的环保行政处罚。
3.6本次比选中的干化污泥检测项目可以接受专业分包。专业分包的,投标时应提供分包合同或分包意向合同复印件,以及分包人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证书(CMA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除3.6条规定的内容外,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8.2 投标人须承诺: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8.3 投标人须承诺:为确保取样数据准确有效,避免因样品送检过程中温、湿度大幅变化及间隔时间过长、二次污染等原因导致检测结果不准,取样完成后,样品自比选人所在地送抵****实验室或其按照3.6条规定的****实验室,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全程应做好隔离封装。合同签订前,比选人有权对中标人的送样条件进行复核,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比选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9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10如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投标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01月18日起****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时间),地点:****中心(**市**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2日10时00分(**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市**区**坪街道**冲村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3-****5073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黄泥磅紫园路288号
联系人:覃老师
电话:173****5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