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24年1月26日上午9:30****交易所公开对南庄镇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经营权进行随机确认资格。本项目采用现场随机摇珠确定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单位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经营(零售)点相关时效情况
1.本次项目经营(零售)点资格仅限2024年内有效;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对外经营时段仅限:1.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全天(即2024年2月9日和2月10日),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即2024年2月11日至2月25日)的6时至23时;2.“五一”劳动节(即2024年5月1日至5月5日);3.中秋节(即2024年9月15日至9月17日);4.国庆节(即2024年10月1日至10月7日)的8时至22时。
3.南庄镇燃放区域设置点对外经营时****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为准。
(二)经营(零售)点选址范围
南庄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经营(零售)点” )选址范围必须在南庄镇燃放区域内设点,并符合设点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
1.在孔家九曲公园:北至堤田与罗格交界机耕路,南至罗格村九曲涌,**罗格云顶鲤鱼钓鱼场,西至九曲涌机耕路设置1个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序号1);
2.在紫南喜善园(北至东岗南庄村前大街,****停车场,**白屋新村,****大学****基地东南门)设置1个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序号2);
3.在紫南仁园(北至石井南庄村前大街,南至石邱、石井大道,**石陆新村,西至金意陶农庄)设置1个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序号3);
4.****社区沿江路情人港(**水道万科情人港****广场)设置1个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序号4);
5.在罗南村**大桥底公园(**水道**大****中学宿舍前100米)设置1个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序号5);
6.在上元周尾围公园(**河周尾围公园段)设置1个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序号6);
7.在绿岛湖湿地公园(**河季华桥至潭州大桥段)设置1个经营(零售)点(以下简称序号7);
8.以上南庄镇燃放区域设置****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为准。
(三)其他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二、参与单位准入条件
1.参与单位为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参与单位的经营范围须含有烟花爆竹零售或批发,且经营不低于三年(自发布之日往前推三年),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3.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提供有效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证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证)。
4.参与单位三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自发布之日往前推三年,****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三、信息发布
1.信息发布地点:****交易中心****中心网、****政府网。
2.时间: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
四、资格确认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下午5:30(以金额到账为准)。
2.资格确认保证金: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
3.要求:参与单位把资格确认保证金汇****交易所****交易所指定账户时间为准),****银行转账方式,参与单位名称必须与保证金汇出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受理。镇交易所接到业主书面出具的退还资格确认保证金通知单后,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通知单上参与单位的资格确认保证金。
开户名称:**市******交易所
账 号:445********02834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南庄支行
五、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1.地点:**市******交易所开标室(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广场A1座B入口四楼)。
2.要求:参与单位交纳保证金后,请在规定时间段内到**市******交易所开标室办理参加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经营权资格确认会议手续,提交《****银行进账单》、《承诺书》、身份证明材料,办理时间段为: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5日下午5:30,按准入条件要求在办公时间内携带齐全相关资料办理资格手续,办理资格手续时,须明确经营(零售)点序号。
六、随机摇珠抽取确定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经营权资格会议
1.时间:2024年1月26日9时30分
2.地点:**市******交易所开标室
3.要求: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后,才有资格参与相关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经营权随机摇珠资格确认会议,本次随机摇珠确认会议按序号的先后的顺序进行随机摇珠确认,每个经营(零售)点随机抽取1个中标候选人,每个中标候选人只能有1个经营(零售)点的经营权资格,例如对序号1进行随机摇珠确认了参与单位A,则参与单位A不能再参与序号2、序号3、序号4、序号5、序号6及序号7的随机摇珠确认资格。
七、零售点资格确认公示
(一)随机抽取结果将在相关媒介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中标人签署经营(零售)点零售协议,且缴交足额保障金50万元(人民币伍拾万元)到指定账户。
(二)中标人每个经营时段3个工作日前交押保障金,甲方在经营时段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障金,未按时交押保障金视为放弃当期经营时段,不影响下一个经营时段经营。保障金扣除、退还等参照最新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保障金管理办法执行。除交押保障金外,本资格无需向甲方支付或交押其他费用。合同具体条款内容详见附件。
(三)中标人放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中标资格的,业主有权没收全额资格确认保证金,并不得参与下一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资格确认项目。
八、经营(零售)点特殊规定
1.孔家九曲公园、紫南喜善园、紫南仁园的经营(零售)点地块使用权需中标人与地块业主单位(人)进行协商。
2.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权资格获得单位(人员)需按相关法规要求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资格不得以租借、转让、赠与等任何形式进行流转。
3.从事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活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合法经营,如有发现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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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7-****2926
联系地址:**市禅**南庄镇人和大院4楼401室
附件:南庄镇2024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经营权随机确认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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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