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古镇参加**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预研究报告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古镇参加**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预研究报告采购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8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古镇参加**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预研究报告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水乡古镇被列为重点培育的申遗项目。**古镇位于**市**县,具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的保护称号。**古镇自古以来作为大****段的重要集镇,是**地区文化的典型写照,承载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古镇同样具有繁荣的市镇文化、具有**地区较为典型的亲水聚落格局和景观风貌、古镇的形成也同样与水利的开发及自然环境的改造存在紧密的联系。因此,**古镇的遗产价值与**水乡古镇的潜在突出普遍价值具有一定的契合度,古镇具备纳入到**水乡古镇联合申遗框架之下的潜力。与此同时,**古镇又具备靠近**的区位条件、与大**的紧密联系等具有一定独特性的特征,因此其加入**水乡古镇联合申遗对于系列遗产的完整性也可能会起到一定的补充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水乡古镇联合申遗体系的完善性。
目前**水乡古镇最新一版申遗文本以及保护管理规划初稿于2020年由****编制完成,组成部分包含周庄、同里、甪直、乌镇、西塘、黎里、锦溪、沙溪、震泽、**、新场及焦溪12处古镇。********文物局直属的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科学研究机构,****文物局系统中唯一的科研类单位。因此,****是唯一具备有利条件承担**镇参加**水乡古镇联合申遗预研究工作的单位。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本项目已具备了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小组合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北四环东路高原街2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1月18日 至 2024 2024年01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姚女士
联系电话: 0572-****367
传 真: /
地 址: **县**路148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 ****财政局
联 系 人: 姚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2-****257
传 真: /
地 址: **县**街22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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