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司基础设施类共建共享协议(2024年1-12月)项目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租赁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1.采购内容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联通【2008】235号),****公司、****公司和中国****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签署了《****公司、****公司和中国****公司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框架协议》。具体明细如下。产权及费用约定
1、改扩建费用:******所有方按照技术可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投资改造,特殊情况下,可以采用共享方出资所有方实施的方式,当共享方出资时,由双方协商产权的归属问题。
2、改扩建工程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租期,改扩建工程应在30天内完成,未约**期完成改扩建工作经双方协商解决。
3、双方约定,各项共享资费标准均按省三家大协议执行,详见合同中明细表。
4、根据****公司要求,本合同需开增值税发票,根据不同共建共享标的物,执行税率13%。
5、如遇到特殊情况,双方可以签署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规定约束本合同的有效执行日期以及结算金额和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位置唯一、设备无法搬迁,搬迁成本巨大,历史承接,与****
二、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
1.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股份阳光采购网(https://42.****.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2.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公司
地 址:****公司****公司曙光大街
邮 编: 165000
联 系 人: 张朋
电 话:189****1095
采购人:****公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