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硫基锂电池的负极防护策略及多硫穿梭抑制 |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技术转让 | ||
挂牌起始日 | 2024-01-18 | 挂牌截止日 | 2024-02-01 |
是否为技术成果组合 | 是 | 技术成果数量 | 6 |
标的名称 | “新型锂-硫电池及其制备方法”等 | ||
技术领域 |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 | ||
标的权证类型 | 其他 专利、专利申请权 |
权证编号 | 序号 | 名称 | 权证编号 | 申请日 | 授权日 | 失效日 |
1 | 锂-硫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 201****71234.0 | 2013-03-06 | 2015-08-05 | 2033-03-06 | |
2 | 多孔膜增强的聚合物-塑晶固体电解质膜、其制法与应用 | 201****08500.8 | 2018-01-04 | 2020-12-22 | 2038-01-04 | |
3 | 一种半固态锂硫电池及其制备方法 | 202****59498.9 | 2021-01-15 | 2041-01-15 | ||
4 | 一种固体电极及其制备方法与应用 | 202****38219.2 | 2020-09-28 | 2040-09-28 | ||
5 | 一种弱溶剂化电解液及含有其的锂硫电池和锂离子电池 | 202****94008.2 | 2022-04-29 | 2042-04-29 | ||
6 | 一种新型负电极结构、其制备方法及电池 | 202****42838.3 | 2020-11-09 | 2040-11-09 |
获得资助情况 (国家计划课题等) | 1.国家重点研发新能源汽车专项子课题“500Wh/kg 锂硫电 池”(2016YFB****102),550 万,2016 年 7 月-2020 年12月。 锂硫动力电池组研究与开发(****公司),110 万,2017年9月至2019年9月。 | ||
项目阶段 | 研制 | ||
技术成熟度(TRL) | TRL4 | 进行了基本部件集成,但与最终产品系统相比,并非真正的集成。 | |
样品/样机 | 无 | ||
是否有试用报告 | 否 | ||
项目简介 | 项目通过电极液配方、电极界面保护用聚合物结构、聚合物固态电解质、固态/半固态电极片、以及原型硫基电池等的设计,提升硫基电池的电化学性能,推进硫基电池的开发。 | ||
技术效果与指标 | 已开发出1-2种硫基电池适用电解液配方和电极保护用的聚合物固态电解质等关键材料,能够较好地抑制穿梭效应,应用于硫基电池目前已实现500次稳定循环。 | ||
技术推广及应用前景效益(风险和效益) | 硫基电池具有高比能、长循环等优点,且硫元素的储量高、成本低廉、环境**,在无人机和储能领域都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 ||
技术评估内容 | |||
技术团队名称 | 储能材料与器件 | ||
技术团队人数 | 10人以下 | ||
技术团队简介 | 储能材料与器件团队致力于通过电池领域内关键材料的研究和器件结构的设计,解决电池体系的关键科学与技术问题,并开发具有前景的新型电池器件。 | ||
技术负责人姓名 | 吴晓东 | ||
技术负责人联系方式 | 139****0043 | ||
技术团队负责人(附简历) | 吴****学院物理所博士,现中科院**纳米所教授,博士生导师),是锂/钠电池材料与器件专家,多次承担并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在硫基碱金属电池领域深耕近10年,承担硫基锂电池相关的中科院、国家重点等多项课题,在高面容量硫正极、锂负极保护、新型电解质开发等基础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 ||
法律意见 | 无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是否为职务发明创造 | 是 | ||
是否存在共有情况 | 否 |
转让方类型 | 法人 | ||
基本情况 | 法人名称 | ****学院**纳****研究所 | |
注册地(地址) | ****工业园区若水路398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3600.000000 | ||
企业类型 | 其他组织机构 |
交易类型 | 转让 | ||
转让交易条件 | 交易金额 | 交易入门费/交易底价(万元) | 320.00 |
是否包含产品销售分成 | 否 | ||
产品销售分成说明 | |||
结算方式 | 场内结算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付款要求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须财务状况良好、有信誉、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3、接受联合方式举牌受让,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举牌受让。 4、 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否 |
信息发布公告期(工作日) | 10 | |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组织交易方式 | 在线竞价 | |
**转让方审查意向方资格 | 是 |
我方拟转让所持标的项目,****交易所(以下简称“技交所”)公开披露项目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项目交易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项目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项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项目标的中所涉及的处置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交易标的涉及共有或交易标的上设置有他项权利,已获得相关权利人同意的有效文件。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同意技交所按上述材料内容发布披露信息,并对披露内容和上述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技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项目交易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在技交所组织交易期间将不通过其他渠道对标的项目进行交易; (7)我方将按照技交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同意技交所将相关承诺在本项目公告中披露。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技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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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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