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福家园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万福家园项目(项****行政审批局以沛行审发〔2023〕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福家园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大道东侧、汉侯路西侧、周勃**侧、卫青**侧。
2.1.2建设规模:一标段:地块二建筑面积约10.65万,拟建5栋住宅楼,1栋配套用房,最高26层。二标段:地块三建筑面积10.43万,拟建5栋住宅楼,1栋配套用房,最高26层。三标段:地块四南区建筑面积约8.27万,拟建4栋住宅楼、1****幼儿园,最高23层。四标段:地块四北区建筑面积约8.90万,拟建5栋住宅楼,最高26层。同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管网、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工期要求:730日历天。
2.1.4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32768.48万元。
二标段:32086.13万元。
三标段:26938.91万元。
四标段:26379.21万元。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四个标段。
一标段: 万福家园地块二(C1-C6#楼、地下车库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二标段: 万福家园地块三(D1-D6#楼、地下车库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三标段: 万福家园地块四南区(B1-B4#楼、B10#综合服务楼、幼儿园、地下车库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四标段: 万福家园地块四北区(B5-B9#楼、地下车库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且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自 2020年1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一标段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96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 639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二标段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9200 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62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三标段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61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496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四标段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5800万元且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34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厂房),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其中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直接发包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面积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的业绩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二、四标段: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三标段: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工程、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3.2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3.3 自 2023年1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 2023 年10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或**市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
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4.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4.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4.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各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伍拾万圆整。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原:****银行****公司**支行)
****银行账号:070********201********00003022
****银行账号:070********201********00003023
****银行账号:070********201********00003024
****银行账号:070********201********00003025
开户名:****中心
****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的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18日 09 时 00 分至 2024 年1月23日 17 时 00 分;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4 年1月23日 17 时 00 分前内登陆**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221.****.226:8000/tpbidder)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4年1月29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6. 投标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2月8日0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评定分离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江 苏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网
( http://www.****.cn/jszb/ )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cn/index.html)上发布。
9.2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4年1月18日至 2024年1月23日。
10.其他
10.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
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合同信息归集执行苏建规字【2020】1 号文件。
10.2 付款方式:全部(含车库)施工至正负零后付中标价的10%(地下工程未全部完工,仅主体建筑工程施工至正负零时付中标价的5%)。全部(不含商业及配套用房)主体施工完成12层后付中标价的10%,全部(不含商业及配套用房)封顶后付中标价的10%。主体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10%。内外粉(含保温抹面)完成并外架拆除付中标价的10%。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中标价的5%。合同约定内容全部完成、验收通过并移交全部资料且具备竣工备案条件后付至中标价的60%。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报送招标人后,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预审(预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预****审计局进行审计,最终造价以审计结果为准,审定金额扣除审减额的5%作为竣工支付金额。审计完成后扣除相应费用。余款2年内分4次付清,第一年中秋、春节各付余款的25%,第二年扣除相应费用后中秋春节各付余款的25%。
10.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
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980000。
11.联系方式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开发区科技创业园 地 址: **新**汉邦路5号
邮 编: 221600 邮 编: 221600
联 系 人: 郝经理 联 系 人: 陈坤
电 话:0516-****0271 电 话: 0516-****8809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