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发改投审〔2024〕6号 ****改革局关于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报来“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政府****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2020〕86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2019〕8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区域交通路网,提高通行能力,按照《****政府关于印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政府投资类)的通知》(中府函〔2019〕99号)规定和中府办处〔2024〕144号批复,结合《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投资估算审核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审查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等审查意见,同意建设“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二期工程”,项目代码****,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三角镇、黄圃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起点接民众快线工程南三互通立交,路线自东往西途经三角镇,跨越黄沙沥水道至黄圃镇,终点接南三公路(南头至黄圃段)改造工程,全长11.22千米。其中已纳入广珠东线高速实施范围约2.14千米,民古路平**实施范围约0.39千米及已实施主线部分工程量不纳入本项目,因此本项目实施长度为8.69千米。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兼城市道路功能),其中镇街段设计速度60千米每小时,**段设计速度80千米每小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绿化、交安、照明及排水等工程。全线设置特大桥1座,长1098.7米;大桥1座,长259.1米;中小桥3座,长156.2米;**涵洞2道,人行**3座,加固利用通道桥1座。 四、项目总投资额97898.035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根据《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粤发改资环函〔2017〕6305号)规定,公路、城市道路项目属于不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目录范围。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项目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林业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建设用地权属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运输局、项目建设单位切实履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 十、项目的招标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一、《关于省道S364南三公路(三角至黄圃段)改建工程项目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3〕229号)与本批复范围建设内容相重叠部分不再执行,以本批复为准。 十二、请项目单位依据本批复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 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4年1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三角镇、****政府,市统计局、财政局、****保障局、自然**局、****建设局、****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