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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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拟采取的 污染防治措施或设施 | 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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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兴洲河抄**-陶来营河道治理工程 |
**** |
**省**市**县**镇 |
******公司 |
项目选址位于**省**市**县**镇,总投资4570.43万元,环保投资57.61万元。工程治理段总长12.42km,其中河道清淤、疏浚12.42km,**堤防2.819km(其中左岸0.882km,右岸1.937km),**护岸10.835km(左岸6.169km、右岸4.666km),**主河槽滩地护坡2.961km(左岸1.186km,右岸1.775km),漫水路(桥)拆除8座,拆除其它挡水建筑物2座,支流汇入口防护7处。 | 1、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漫水路(桥)拆除前,工程四周设置围挡;不设大型废土石方堆存场,少量土方临时存放苫布遮盖;装运含尘物料车辆遮盖,控制物料洒落;洒水湿法抑尘;建筑材料用篷布遮挡;粉状材料不散装运输;对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道路、材料加工堆放区进行简单硬化处理,并保持地面整洁;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并配套设置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只能现场搅拌的,应当采取防尘措施; 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减速慢行,蓬布遮盖,避免沿途洒落;建筑垃圾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汛期,集中于枯水期进行施工,部分涉水区域在基坑沿河一侧设置导流围堰,分区域施工,尽量减少施工扰动面积;各类施工作业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进行;严禁在施工期间向兴洲河及附近其他水体倾倒废渣、施工废水、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禁止破坏沿线非占地植被、生态环境等;防洪坝施工过程中在基坑沿河一侧设置导流围堰,围堰高程应根据兴洲河 5 年一遇施工期最高水位加安全超高来确定;在河道管理线内河道两侧空地生态红线外分别设置临时沉淀池,河道内施工产生的基坑排水和施工场地内的雨季地表径流全部集中收集至临时沉淀池内沉淀后,使用罐车运至周边区域用于区域道路洒水抑尘和绿化使用,不得进入河流;施工车辆不得在河道内行驶,不得在河道内对施工设备进行检修、清洗,防止油品泄露而造成地表水污染;严禁在河道内设置油料储存罐等设施,施工前设置表土堆场,表土堆场顶部采用编织布覆盖,四周设置截洪沟。 3、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进度,运输时尽量避开敏感时段,运输车辆减速、禁鸣;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理,设专人负责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避免因故障产生突发噪声;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声环境影响。 4、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填埋场填埋处置;****填埋场填埋处置;沉淀池底泥与河道清理工程淤砂利用暂存场临时堆存并自然风干,用于对河道内砂坑和人为改造致过度低洼的河床进行回填处理以及绿化种植;土石方回填利用,剩余土****填埋场填埋处置。 5、施工时应尽可能集中布置施工场所,减少对道路和植被的压覆;工程挖方回填,临时弃土严禁倾倒在河道内;施工结束后,立即恢复临时占地的原地貌,进行覆土,恢复原有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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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9日-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