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石岩新型建材技改项目 | **市**县**镇东云村上村178号 | ****(普通合伙) | ******公司 | 在建材厂现有场地上进行技术改造,原料煤矸石和页岩变更为高铝料熟料和除铁粉煤灰、除铁煤矸石、腐殖酸钠等一般固体废物,并更新部分设备。仅**润滑油储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其他主体工程、生产工艺和环保工程措施依托原有,生产规模保持不变,为年产3600万块(折标砖)烧结砖(空心砖、实心砖)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脱硫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3. 原料、半成品堆场应搭建棚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破碎、筛分、成型工段废气依托现有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烘干、隧道窑焙烧工段废气依托现有净化除尘脱硫处理后排放。 4.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规范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机构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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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