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就2024年度锚垫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于2024年01月16日14点30分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开标。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委员会评议,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01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铸造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02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铸造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03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铸造厂;
第三中标候选人:****。
04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铸造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05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省**县****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铸造厂。
公示期为2024年01月19日到2024年01月22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0551-****0153(传真)。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四、本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等网站发布。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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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