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工业园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检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为14964.38㎡(合22.45亩),总建筑面积54275.28㎡。另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地面硬化、给排水及供水管网、室外电力、室外电信、室外消防、无障碍设施、环境卫生工程、围墙、信息化、路灯、交通等设施(不含二次精装修)。 项目共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6栋(编号:1#楼、2#楼、3#楼、4#楼、5#楼、6#楼),6栋楼总户数为674户,保障性租赁住房总建筑面积为35983.36㎡。具体如下: 1.1#楼、4#楼总建筑面积为15946.55㎡,其中:1#楼为地上15层,建筑高度48.15m;4#楼地上14层,建筑高度46.65m。1#楼和4#楼的1-2层为公共配套和零售商业用房,3层及以上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2.2#楼:总建筑面积为9183.65㎡,地上15层,建筑高度48.15m; 1-2层为商业用房及公共配套用房,3层以上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3.3#楼:总建筑面积为4665.36㎡,地上15层,建筑高度45.95m; 1层为非机动车停车区,2层及以上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4.5#楼:总建筑面积为6371.36㎡,地上20层,建筑高度60.65m;1层为非机动车停车区,2-3层为公共配套用房,3楼以上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5.6#楼:总建筑面积为6306.46㎡,地上20层,建筑高度60.65m; 1层为非机动车停车区,2层及以上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6.商业用房:项目在1#楼和4#楼的1-2层以及2#楼的1-2层设置有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4114.38㎡。 7.公共配套用房:项目公共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为1590.70㎡。配套用房包含物业管理用房175.03㎡(设置于2#楼2层)、社区文化站459.20㎡(设置于5#楼2层、3层)、****服务站128.85㎡(设置于4#楼首层)、居民健身设施199.08 ㎡(设置于5#楼2层)、公共厕所45.05㎡(设置于4#楼首层)、养老设施211.90 ㎡(设置于1#、4#楼)、婴幼儿照护用房158.88㎡(设置于2#楼首层)、社区服务用房158.68㎡(设置于2#楼2层),配电房29.28㎡,门卫室24.75㎡。 8.地下室: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1801.90㎡,设地下机动车停车位271个,其中:无障碍停车位6个。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649个。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9733.73 ㎡,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为2000.00㎡。(具体以初步设计及批复要求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月18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建设工程网上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月1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1月23日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 |||||||||||||||||||
投标总价 | 检测费下浮系数为55.00%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 准确、真实、清楚标准。检测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确定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陈志刚 ;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320041;身份证号:430526********6516)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县光电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二期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人民大厦北区工程检测服务 3、罗汉果小镇标准厂房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4、****猪场及配套建设项目猪舍主体工程 5、****学校教学综合楼、教师周转宿舍及学生宿舍楼项目 6、人和壹号院建筑节能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晟昌****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 |||||||||||||||||||
投标总价 | 检测费下浮系数为55%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 准确、真实、清楚标准。检测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确定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余敬尧;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320525;身份证号:432302********0318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彰泰春天里 2、彰泰沁园春项目工程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合同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单位资质范围 |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室内环境检测 | |||||||||||||||||||
投标总价 | 检测费下浮系数为55% | |||||||||||||||||||
检测服务期 | 730日历天 | 服务质量要求 |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及相关部门相关要求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 准确、真实、清楚标准。检测单位需根据施工图及有关验收规范要求确定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裴煜; (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000725;身份证号:450302********0010)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领益****构件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检测服务 2、**高新区**园基础设施及标准厂房(一期)EPC项目检验试验服务 3、**经开区(**段)**园基础设施(一期)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工程 4、******创业园项目工程 5、**片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三期(2-2期)24#-36#楼及地下室工程检测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周工 0773-****996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区****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409 |
一式4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中: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