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邦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
**** |
****公司100%股权 |
**** |
中国保险****公司 |
100 |
70,717.78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4-01-19 |
网络竞价 |
1.意向受让方需签署《保密承诺书》(详见附件)后方可查阅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备查文件。 2.本项目的挂牌价格为70717.7808万元,系按经备案的评估价格确定,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如本项目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最终股权转让成****交易所根据交易规则公开竞价确定的转让价格为准。 3.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本金及利息)共计832.656609万元,其中本金为转让方于2022年7月1日向标的企业出借共计人民币817.202403万元,利息为年化3.7%。受让方应将上述债权金额及上述本金自评估基准日次日起至意向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所产生的利息,自受让方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当日****银行账户。上述债权涉及的相关借款合同及利率和计息方式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3.金斗探矿权已经在2023年9月2日取得延期至2027年12月14日的批复。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21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交纳北交所的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给相关方造成的损失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意向受让方追偿: ①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的; ③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或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已递交的竞买文件的; 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详见附件)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⑥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产权交易合同》或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⑦其他应扣除保证金的情形。 4.本项目公告期即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全部备查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所有相关风险,不得因转让后标的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而对转让方进行追责或索赔。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否则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意向受让申请的同时,需提交《意向受让方承诺书》(详见附件)。 6.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7.本次产权转让如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