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连池市****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澄清公告
致:(略)
一、项目名称:五大连池市****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二、招标编号:(略)
三、现针对本项目做出如下澄清:
一、原招标文件内:
(5)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进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综合业务技术联合审查能力;
现更正为:
(5)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进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名录或具备市政基(略)
二、原招标文件内:(略)
2.环境影响咨询:(略)
(1)防洪评价报告中的各项基础资料应使用最新数据,并具有可靠性、合理性和一致性得1分,不细致(略).2-0.5分,不提供不得分。
(2)①防洪综合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②所在河段的防洪任务与防洪要求;③防洪工程与河道整治工程布局及其它国民经济设施的分布情况等;④河道演变分析成果;⑤防洪评价计算或试验研究结果,对建设项目的防洪影响的综合评价方案,符合、详细、有针对性得1分,缺少每项扣0.2分,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
2.环境影响咨询:(略)
(1)对整体工程的一般特征、污染特征以及可能导致生态破坏的因素作全面分析并出具环境影响方案,方案详细、合理、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1分,不细致、不完善(略).1-0.5分,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或不提供不得分。
(2)结合工程的污染源与排放污染物的性质,实行(略),方案详细、合理、符合本项目特点的得1分,不细致、不完善、不满足每项扣0.1-0.5分,出现与本项目无关内容或不提供不得分。
原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其它内容不变,由此给(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电 话:(略)
招 标 人:(略)
联 系 人:(略)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青山公园院内(德都大街309-11)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