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3000台专用汽车搬迁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台专用汽车搬迁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坦塘工业园嘉府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融泽****公司 |
项目概况 | ****投资10975****开发区嘉府路西侧征地80亩,拟**厂房及配套设施,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专用汽车3000台/年;其中半挂车1000台/年、车厢可卸式垃圾车800台/年、洒水车1200台/年;待新厂建成后,将原有老厂的生产设备搬迁至新厂,老厂区不再生产。项目搬迁后主要对涂装工艺进行技改,采用的涂装方式为电泳、喷粉和水性油漆,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污染防治。喷砂废气经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喷粉废气经旋风收尘+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抛丸废气经旋风分离+滤筒过滤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0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粉末固化和电泳烘干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喷漆及烘干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20m排气筒排放;TVOCs、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烘干用天然气燃烧废气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 2、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布设排水管网。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直接进入雨水管网,车间地面卫生保洁废水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处理厂进水浓度限值较严值****园区****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浓度限值较严值后进****处理厂处理。 3、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地下水污染监控等措施,根据拟建项目各生产、生活功能单元可能产生污染的地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污染防治区主要有原辅材料间、涂装车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重点污染物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4、固体废物处置。废弃包装材料、除尘灰、污水站污泥、废金属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一般固废间暂存,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及废矿物油泥等危险固废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后外委资质单位处置;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确保采取的防渗措施达到相应的防渗要求。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5、噪声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措施;总图合理布置,防止噪声叠加和干扰,利用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6、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新厂建成后尽快修订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按要求备案管理,定期加强应急演练,储备应急物资,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了网络、现场及报纸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