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和平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二期—五环体育公园提升工程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公开招标][施工][**市﹒**区]2023年**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二期—五环体育公园提升工程EPC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发稿时间 :2024-01-19
2023年**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二期—五环体育公园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名称 | 2023年**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二期—五环体育公园提升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3年**区口袋公园建设工程二期—五环体育公园提升工程EPC | ||||||||
建设单位 | **** | 填报单位 | ******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1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1月2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省﹒**市﹒**区 | 建设地点 | **市**区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设计院 | 王辅光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221****88363 | ****335.000000元 | 189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90.1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设计院 | **鑫华泰市政****公司;**恒基****公司 | ******公司;**水木清华景观****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辅光 | 刘淑雪 | 张冶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王辅光 | 刘淑雪 | 张冶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高大鹏 | 顾四强 | 柳东菊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正高级工程师 | 园林高级工程师 | 城市景观与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88363 | 辽221****38607 | 辽121********00466 | ||||||||
投标报价 | ****335.000000元 | ****754.620000元 | ****946.3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89日历天 | 189日历天 | 189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 ||||||||
评审得分 | 90.12 | 83.49 | 75.82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设计院 | **鑫华泰市政****公司;**恒基****公司 | ******公司;**水木清华景观****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中标候选人第一名:****,联合体单位****设计院)投标总价为****335.00元,其中工程费报价为****000.00元,设计费费率为2.65%;中标候选人第二名:**鑫华泰市政****公司,联合体单位(**恒基****公司)投标总价为****754.62元,其中工程费报价为****800.00元,设计费费率为2.69%;中标候选人第三名:******公司,联合体单位(**水木清华景观****公司)投标总价为****946.30元,其中工程费报价为****000.00元,设计费费率为2.63%。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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