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比选人为****,本项目资金已到位,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比选。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项目概况:为持续保障员工权益,****国资委《关于规范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渝国资〔2017〕603号)、****公司《关于规范建立和管理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建立职工团体补充医疗保险,采取竞争性比选的方式确定中选人。
2.4 项目地址:比选人指定。
2.5.比选范围:为****(下称“上桥公司”****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在岗员工和2023年起新增的“在册不在编”人员(职工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购买意外伤害、补充住院医疗、门急诊、高额住院医疗保障及特定医疗保险金。
2.6服务期:一年(具体服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一年到期后比选人根据中选人服务情况选择是否续签,本项目最多可续签两次。在服务期限内,比选人有权对每年度项目明细、服务期限进行适当调整或终止合同关系。
3.应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应选人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应选人具有独立****公司唯一授权的省****公司;
2.****公司)****管理委员****银行****委员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提供的医疗保险产品必****协会备案;
4.应选人具有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起至比选截止之日止)单价超过60万的同类保险业绩至少一个。
5.需配备充足、稳定、高素质的项目经理和专业团队,并在合同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确保能够提供专业、高效的保险理赔服务。
6.近三年内无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应选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应选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应选文件的递交
4.1 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请应选人将应选文件于2024年 1 月 23 日10时00分前,地址为:**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66****储备库办公大楼410办公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比选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1 月 2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66****储备库办公大楼)。
6.发布比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市高新区白市驿镇高田坎村66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23-****1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