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发布时间:2024-01-19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智兴路(安惠一期~**大道)工程 |
标段编号 | ****002001 | 标段名称 | 智兴路(安惠一期~**大道)工程(2024年)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智兴路(安惠一期~**大道)工程(2024年)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兴路(安惠一期~**大道)工程(2024年)(项目名称)已****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文号 通开发行审投资【2021】8号。项目业主为 ****,招标人为 ****,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开发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西起安惠一期出入口,****大道,全长约830m,红线宽24m,计划投资约1400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道路、河道(含河坡绿化)给水、排水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4)工期:本工程分段实施,其中:道路K0+000-K0+650段及河道,工期180日历天;因拆迁问题暂时无法实施段,根据拆迁情况实施,须在拆迁完成后120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依据****建设厅公告[2024]第3号,****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①如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040号)文件要求执行。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①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10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2月1日 9 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1日 9 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 地址: | **市**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01室 |
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人: | 李晓鸥 |
电 话: | 0513-****9979 | 电 话: | 0513-****06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