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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西高速S1-LM项目缓凝水泥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乐西高速S1-LM项目缓凝水泥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 ****集团****公司****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为非必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实施招标活动。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至**高速公路马边至**段路面 S1 标段线路起于**市**县境 内,顺接仁沐新高速公路马边支线止点,线路沿 G348 线南侧布线,经建设、苏坝后,线路向南沿 XL30 东侧山体布线,经袁家溪、高卓营,在永红南侧以隧道的方式穿越凉山彝族自治****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后进入**县谷堆乡。项目总体工期计划:于2023年12月开始至2024年12月底路面施工完成,总工期 13个月。
2.2项目所在地所经行政区域:**省**市马边县、**省****县。
2.3 包件划分、标段划分、物资用量、卸货地点
包件 | 标段划分 | 物资种类 | 规格型号 | 需求量 (吨) | 卸货地点 |
SN | TJ2 | 水泥 | P.O42.5缓凝散装 | 15000 | 1#冷拌站(**市马边县苏坝镇袁家溪村) |
P.O42.5袋装 | 1000 | ||||
TJ3 | P.O42.5缓凝散装 | 17000 | 2#冷拌站 (凉山州**县**镇三坝村) | ||
P.O42.5袋装 | 1000 | ||||
合计 |
| 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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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工期
本段计划合同工期30个月,其中土建工程施工工期12个月。本次采购交货期为2024年2月至工程施工结束。
3. 项目工期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同时须具备招标物资营业范围、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营业范围: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件。
3.2 生产能力:投标人具备拥有干法旋窑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或具有生产能力不少于2500 吨/天的干法旋窑熟料生产线);具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水泥必须在原厂生产线制造,不允许使用原产地生产许可证投标而异地生产供货;不接受粉磨站生产商投标。
3.3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为水泥生产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8000万元。
实缴注册资本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查验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无法查询,则采用企查查(https://www.****.com/)的查验结果。
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检查网站查询结果与投标文件内是否一致。若存在规定网站的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投标人在投标期内对进行了信息变更、查询网站公示信息更新延迟等特殊情况,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内附上情况说明文件(须盖公章),以及相关****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审计报告,或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年报等),****委员会评审决议。若查验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且无相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则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查验网站的查验结果作为评审依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4 质量保证能力:已获得招标物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2021年01月01日至今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或CAL章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5 供货业绩:应当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提供2021年-2023年内的招标物资工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不少于2个,其中正在履行的供货业绩不少于1个,供货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元,可提供其代理商符合条件的业绩)。3.6 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全、质量事故、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需提供已履约完成项目出具的履约信用证明资料)。
3.7 其他要求3.7.1投标人须在“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上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并通过审核。
3.7.2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按招标人的采购计划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3.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3.8.1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3.8.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
3.8.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中查询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8.4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
3.8.5 截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近两年内曾因重大质量问题受到处罚或清退;
3.6.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8.7 ****集团禁止参加招投标等采购活动;
3.8.8 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或隐瞒事实真相等情况。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逾期无法获取)
自2024年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4年1月31日17时00分。
4.2 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费
招标文件单个包件费用为2000元/份,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温馨提示:投标人应以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文件费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招标人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5.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2024年2月1日9时00分至2024年2月1日9时3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6.1 开标时间
2024年2月1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
****集团****公司****中心开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
7.投标保证金7.1 本项目须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现金金额为: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1月31日17时00分前用单位名称账户转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 蜀道集采平台”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
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通过“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3 投标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8.履约保证金8.1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8.2 缴纳时间
中标人应当在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20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8.3 缴纳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缴纳金额: 3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标人的单位名称账户转账至招标人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科技园支行
账 号:2280 4801 0400 23235
注意事项:汇款时请注明“乐西高速S1-LM项目缓凝水泥采购履约保证金”。
8.4 履约保证金退回
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进行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10. 其他
10.1 合同履行期限:按双方合同约定。
10.2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请各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自主踏勘,未现场踏勘和未提岀疑义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已踏勘并认同釆购项目要求的内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3 评审地点:****集团****公司****中心评标室(**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10.4 评审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对通过形式、资格、响应性、报价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经过评审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由低到高依序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除外。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0.5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联系平台首页技术支持。
10.6 异议的提出:提出形式: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0.7 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提出,逾期将不予处理。
10.8 注册、登录
本项目通过 ****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 提供数字认证、注册、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性文件、澄清说明和补正等功能。
10.9 监督
监督部门:********办公室。监督电话:028-****1406。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楼
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028-****8769
电子邮件:****@163.com
12. 温馨提示
12.1 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12.2 数字认证证书用于确保招标过程响应性文件的合法性和保密性,登录平台后,系统会自动弹出CA数字证书在线办理提示窗口,办理CA数字证书需要3-5天。****集团****公司办理CA业务,联系电话:028-****8046、028-****8210;
12.3 开票
①投标人申请开具CA证书****集团****公司;
②投标人申请开具标书费发票由招标人在开标结束后3日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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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