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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活动中心托育园位于**江街道江滨中路118-15号****活动中心一楼)。园区室内面积480平方米,馆区所有的设施设备,都以0-3岁幼儿成长发展需求为基础,以儿童**为原则。设有活动室3间,均装有落地窗保证阳光充足,并设有公共活动区、母婴室、保健室等,有效满足辖区婴幼儿家庭在孩子成长早期阶段的看护、养护、教育等方面的需求。
02
招标形式
通过投标方的方案集中评审比选产生,投标单位不少于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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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期
****中心提供上述场所,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托育机构的硬、软件提升改造(含空调、监控等),自行承担施工监管、设施设备采购安装、人员招聘及费用、办理相关执照登记手续报批备案、安全生产等准备工作。本项目服务期3年。合同期满,符合普惠型托育机构运行要求,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续聘。
04
进驻运营方运行要求
1、运营要求:投****卫健委设置托育机构的各项硬性要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置标准(试行)和托育(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2019]58号文件要求,符合**市托育机构备案要求 。
2、服务对象:普惠型托育机构优先服务于辖区内3岁以下婴幼儿,费用实行普惠政策。
3、设备及装修要求:普惠型托育机构内部设施设备及装修均按托育机构设置标准。
4、场地租赁费用:第一年签订租赁合同10日内,由中标单位向采购单位支付首年度场地租金贰拾捌万圆整(280000.00元);合同期满1年后,由采购单位对运营商依法经营、工作绩效、满意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年度测评,根据考核办法进行奖补。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协议。
5、其他说明:运行方自行承担机构的日常运行所有开支。
05
投标人资格与条件
1、已注册登记的有托幼服务资质的单位,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新成立的除外),要求经营时间至少在两年以上。
2、申请机构必须热爱公益事业,能够为辖区婴幼儿家庭提供服务,满足婴幼儿家庭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3、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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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3、托育机构运营方案(包括服务方案、管理制度、服务承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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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流程
(一)提交申请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16:00前报送相关材料
2、申报地址:**市江滨中路118-15****妇联)
3、联系人及电话:
许女士 158****3547/****3392
(二)项目评审
1、评审时间:2024年1月31日
2、评审方式:评审小组根据投标方业绩及运营经验、服务方案、管理制度、人员费用合理化建议、优惠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以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
3、评审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入选的运营单位,并公示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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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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