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略)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02月0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00
最高限价(元):(略)
依照《排污许可证》规范要求拟采购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自行监测项目,包括:出具监测报告、编制企业年报、排污许可平台执行报告,平台信息录入(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略),服务期限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略):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
三、政府采购(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198号)。
四、(略)
时间:****年01月22日 08时30分至****年01月2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略)“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略)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略)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略)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略)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略)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供应商需在(略)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略)递交。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略)
2.采购(略)
名 称: (略)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路31-4号1单元****号(财富基地五楼)
联系方式: (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