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农业农村局植物疫情检测及阻截防控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植物疫情检测及阻截防控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合同包1:
**** | **省**市**县三星**段155号 | 298,85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农业服务 | 格县2023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中植物疫情监测及阻截防控项目 | (一)植物疫情监测调查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以走访调查**间调查相结合开展疫情监测调查。根据我县植物疫情发生分布情况,于2024年水稻苗期至成熟期,在我县普基镇、**镇和荞窝镇设立植物疫情监测调查点60个,开展监测调查0.9万亩次,其中稻水象甲0.45万亩次、水稻细菌性条斑病0.45万亩次。其中普基镇设立22个监测点,监测调查0.33万亩次(稻水象甲0.165万亩次、水稻细菌性条斑病0.165万亩次);荞窝镇设立22个监测点,监测调查0.33万亩次(稻水象甲0.165万亩次、水稻细菌性条斑病0.165万亩次);**镇设立16个监测点,监测调查0.24万亩次(稻水象甲0.12万亩次、水稻细菌性条斑病0.12万亩次)。 (二)疫情阻截防控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的总体要求,根据我县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疫情发生为害情况,利用疫情阻截防控资金16.5万元,因地制宜采取“政府购买专业化防控服务开展示范带动、引导组织专业防治队伍开展统防统治、群众自觉参与开展群防群治”三结合的防控模式,在普基镇、荞窝镇、**镇开展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统防统治0.55万亩次(其中普基镇0.21万亩次、荞窝镇0.24万亩次、**镇0.1万亩次)。并在普基镇建立1个300****示范区,开展防除新技术示范,带动全县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截防控全面开展,确保疫情发生处置率达到100%,重大植物疫情不恶性传播蔓延。 (三)使用药剂 1、项目实施后,水稻细菌性条斑病统防统治施药达到0.55万亩次,以施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为基础,降低农药残留和植保风险。本项目推荐使用噻霉酮、四霉素、噻唑锌等药物。成交供应商在实施项目用药前,需与采购人进行确认并提供农药三证原件(即农药登记证、生产许可证、标准证)给采购人核查。 2.成交供应商严格按照用量规范使用农药剂量,并负责农药废弃包装物100%回收。 | 1、作业过程中须建立核实施作业档案(至少包含农药名称、每亩用量;现场作业照片;病虫害情况照片;施药照片)。 2、作业前提供作业区域作业轨迹示图。 3、作业过程中飞控员应该遵守低空管理规则,飞行前先公示,提醒附近的人畜安全避让,告知相邻种植户、养殖单位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合理选择飞防隔离区域,根据作业天气、风向、风速判断作业对周边人群和物品可能造成的危害,若有危害提前规划好安全隔离带。 4、药剂准备:药品药量与水量的比例要准确,不可随意加大或减少药品浓度,避免堵塞喷头;根据飞防面积大小准备足量药液。为防止人畜药物伤害和环境污染,飞防作业时要远离水面、人群和动物,不允许在田间有人时作业。 | 合同签订后到2024年8月30日前。 |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 298,850.00 |
李顺明、薛卫、黄静凌(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我公司根据《****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南路345号
联系方式:0834-****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航天大道西段12****停车场2幢6楼****
联系方式:0834-****006-80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骆女士
电话:0834-****006-8003。
****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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