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雁江区人民医院2023年第四批医疗设备(二次)结果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第四批医疗设备(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10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资格,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在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的前提下,确定下一候选人(四****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0.3267(万元),更正为:0.4255(万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更正为:四****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42,000.00元,更正为:315,200.0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22日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电话:028-****0959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新区蜀乡大道669号
联系方式:028-****66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广场
联系方式:137****967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37****9678
****
2024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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