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镇容镇貌的改善、满足居民消费需求,****农贸市场整体租赁经营权项目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诚信单位、人士参与招租集中竞价活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农贸市场****社区****商贸街附近,总建筑面积约6000㎡****农贸市场****超市)。
2、招租业主:****
二、竞价人资质要求
1、竞价人需为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
2、竞价人需具有本次竞价项目的经营能力及经济实力
三、报名登记要求、时间、地点、应携带资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5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00-5:00时,节假日不接待报名登记。
2、报名地点:****
3、联系人:陈代全(电话:135****4830)
4、报名登记时应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带原件审核)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四、竞价保证金:
1、参加本次竞价活动须交纳竞价保证金(非现金形式):人民币5万元整,并在2022年1月25日下午6:00时前到达以下账户,否则,将被拒绝参与竞价。
收款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5********017684A
银行账号: 881********104470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水清支行
2、竞价未成功的单位,竞价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价成功的单位,未按本公告规定签订租赁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3、租赁合同签订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中途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予以没收,概不退还。
五、集中竞价方式、时间、地点
1、集中竞价方式:参与竞价单位不少于三家,本项目设定底价为5万元/年,以口头方式竞价,每次加价不少于2000元,价高者得。
2、集中竞价时间:2024年1月26日下午3点
3、集中竞价地点:****政府三楼会议室
六、合同签订
1、竞价成功单位应于2024年1月26日起十五日内与招租业主签订正式租赁合同。
2、参与竞价单位应在报名前对租赁市场进行实地考察,并可就有关情况向招租业主咨询,凡参加竞价均视为已经实地考察,并认可出租市场的现状符合其承租要求。
3、合同基本条款附后。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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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2日
附:租赁合同基本条款:
一、租赁标的:****农贸市场位,总建筑面积约6000㎡****农贸市场****超市)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保证金
1、租期为1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租金 :以最终最高应价为准,但不得低于5万元/年
3、租金支付:竞价成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标方将租金打入****账户。如未按时足额将租金打入账户的,视为拒绝签订本租赁合同。
4、履约保证金:5万元。竞价成功单位竞价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5、竞价成功单位就本租赁项目行使经营权,其向任何第三方收取相应费用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
三、出租人权利与义务
1、出租人有权监督承租人的一切经营活动。
2、出租人为承租人提供必要的支持。
3、出租人有权对承租人承租范围内的疫情防控、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对其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可要求专项缴纳,也可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承租人承担租赁标的的日常维修、保养。但出租人对出租范围内的非人为因素造成,且维修维护金额在10000元以上基础设施损坏进行必要的维修保障。如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不管损失大小,出租人将视为承租人管理不当,所维修资金由承租人自行负责。(金额确定须经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5、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配合迎接县级及以上的各项检查、迎检,需加强人员、卫生保洁、氛围营造、消毒等投入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如果承租人不配合或配合不彻底的,出租人有权直接加派人手进行卫生保洁、氛围营造、消毒等,所需费用从其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类似事件如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承租协议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承租人权利与义务
1、在承租期内,承租人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进行合法、合理的经营活动。
2、相关费用收取严格参照江价〔2008〕22号执行,且同时不得超过目前相关费用标准,农户自产自销的农户产品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且不得超出合同约定期限,否则将在保证金中进行扣减。
3、承租期内,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区域的水电费、卫生清扫保洁费、清运至垃圾中转站等费用,并符合出租人要求(合同中约定)。
4、承租期内,承租人负有疫情防控、食品安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义务并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出现较大以上事故或被市通报批评一次以上(含一次)、县通报批评二次以上(含二次)、镇通报批评三次以上(含三次),出租人有权解除其承租权,承租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5、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从事有碍居民生产、生活、危险品行业、有违社会伦理道德、违法等经营活动。
6、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区域内10000元以内的基础实施维护维修(维修维护资金确定由相关部门共同确认)。
7、承租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整体转租、出借所承租标的,否则出租人有权立即终止租赁合同。
8、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农贸市场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9、承租期内,承租人必须按照出租人对市场摊位分区要求进行经营,不能擅自改变。
10、承租期内,承租人承担承租范围内的安全、消防等责任。
五、出租人出租范围
1、出租时以现状交接,以出租人向承租人指定界限为准。
六、违约责任
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按照违约处理且承租人投入自行承担,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出租人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或合同终止的,承租人的投入双方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