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人民法院(“**三中院”)于2023年12月12日作出
《受理预重整通知书》,决定受理****(“常茂公
司”)的预重整申请,并确定****伦(**)律师事务及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公司预重整期间联合临时管理人(“临时
管理人”)。****公司的预重整工作,****公司运营价值最
大化,临时管理人依据《**破产法庭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并参
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
方式招募意向投资者,现就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常茂公司,注册资本为14,941.98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蒋伟,公司注
册地位于**市**区北桥镇中春路1088号。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各种规
格的人造板、胶合板系列产品及木制装潢系列产品,销售自产产品,自有厂
房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常茂公司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市**区中春路1088号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及在建工程。
常茂公司土地坐落于**区颛桥镇633街坊,证载面积为101,286平方米,
****银行****分行。
根据**市不动产登记簿显示,常茂公司名下登记有中春路1088号10-25
幢,房地产权证号为沪房地闵字(2020)第024878号,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幢号 部位 建筑面积/㎡ 层数 房屋结构 房屋类型
1 10幢 全幢 2,449.20 5 钢混 工厂
2 11幢 全幢 2,449.20 5 钢混 工厂
3 12幢 全幢 2,309.58 5 钢混 工厂
4 13幢 全幢 2,620.80 5 钢混 工厂
5 14幢 全幢 1,965.60 5 钢混 工厂
6 15幢 全幢 3,880.80 5 钢混 工厂
7 16幢 全幢 3,880.80 5 钢混 工厂
8 17幢 全幢 3,880.80 5 钢混 工厂
9 18幢 全幢 3,880.80 5 钢混 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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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9幢 全幢 1,965.60 5 钢混 工厂
11 20幢 全幢 1,965.60 5 钢混 工厂
12 21幢 全幢 3,225.60 5 钢混 工厂
13 22幢 全幢 2,468.55 5 钢混 工厂
14 23幢 全幢 2,620.80 5 钢混 工厂
15 24幢 全幢 1,469.72 1 钢混 工厂
16 25幢 全幢 1,394.98 1 钢混 工厂
上述房产大部分处于出租状态,房产抵押信息如下:
序号 登记证明号 房地产坐落 抵押权人 债权数额/元 核准日期
1
沪(2021)闵字
不动产证明第
****1459号
中春路1088号
10-25幢
**银行股份有
****分行 130,000,000.00 2021/9/27
2
沪(2021)闵字不
动产证明第
****1463号
中春路1088号
10-25幢
**银行股份有
****分行
最高债权限额
319,600,000.00 2021/9/27
常茂公司在建工程位于**市**区中春路1088号,在建工程建筑面积
约为90,000平方米,****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上述不动产情况及权利负担情况以现状为准,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
瑕疵担保责任。投资人应对上述资产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
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二、招募目的
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司的投资人,协调推进常茂公
司的预重整工作,由投资人提供资金等**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及
债务结构,****公司打造成治理结构完善、具备可持续经营及盈利能
力的公司。
三、招募条件
(一)意向投资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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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
查,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意向投资人如需开展
尽职调查或****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申
请,在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且通过临时管理人初步筛选的情况下,向
临时管理人申请查询。
3.本公告不构成要约。
4.经过本次公开招募和遴选确定的投资人,若在本次遴选期间或遴选结
****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则不再另行招募投资人。****公司重整
****法院正式裁定批准且生效后,本次遴选的投资人将最终确定为常
茂公司的正式投资人,后文使用的“投资人”在不同阶段的身份将不作区
分。
(二)投资人条件
****公司未来发展的持续支持,常茂公司投资人基本条件如
下:
1.投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
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
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3.投资人需承诺: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且处于持续状
态;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的证
券市场失信行为等;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联合参与投资;
5.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投资人应
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6.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
的,临时管理人有权认定其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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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征集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30日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
(一式三份)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指定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临时
管理人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地点:**市**区中春路1088号10幢
(2)电子邮箱:****@163.com
(3)联系人:江律师
(4)联系电话:188 1150 6585(接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 9:30 至
12:00 及下午 1:30 至 5:30)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 简要陈述重整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来源、经营计划等,并
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重整投资文件的
内容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
(2) ****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
戒对象的证明材料;
(3) 意向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
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报名参与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
****公司****机关决议(其他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
有);
(5) 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
责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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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投资人存续3年以下(含)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的为佳),应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表(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为
佳);
(6) 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7) ****公司情况予以保密的承诺函,具体格式参考附
件一《承诺函》;
(8) 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提交
律****事务所公函原件;
(9) 意向投资人应当缴纳500万元人民币的意向金至临时管理人账户并
提供相应的缴款凭证。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
名。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不予
接收。
(二)尽职调查
意向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临
****公司积极配合。意****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
行承担。临时管理人有权对意向投资人开展反向尽职调查。
(三)意向金的处理
意向投资人签订正式投资协议后,意向金将自动转为投资款,如在2024
年3月16日前意向投资人仍未被遴选成功的,意向金将无息退还。
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协议约定或经管理人遴选确定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
订投资协议的,临时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意向金,并取消其后续参与重
整投资人遴选资格。
(四)遴选机制
临时管理人将在**三中院的指导监督下,根据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
材料开展遴选工作。遴选过程中临时****委员会进行评选。评
审委员会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考虑并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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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签署协议
最终的投资人确定后,其应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签订相应的投资协
议,并向临时管理人缴纳投资金额的10%-20%作为履约保证金,具体比例由临
时管理人与投资人协商确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临时管理
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报名期限、方案提交期限或开展二次投
资人招募,上述各项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的,由临时管理人根据实
际情况酌情确定、调整。
(****法院正式受理重整、批准重整计划前的程序,不代
表******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公司正式进入重
整程序。截至目前,****法院裁定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
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人注意相关风险。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预重整投资项目。
特此公告。
****临时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保密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