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南路(永勤路-康贤路)新建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延期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用地。现依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第145号令),将项目申请选址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2021版)范围内用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坪南路(永勤路-康贤路)新建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位于(略),建设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临时用地面积为4677.97平方米。
二、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用地情况
坪南路(永勤路-康贤路)新建工程项目部临时用地全部位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拟申请延期占用1年,占用至(略)具体情况见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规划(略)
地址:(略)
(二)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地址:(略)
(三)项目现场
地址:(略)
(四)网上展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址:http://(略)gov.cn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址:http://(略)gov.cn/lg/
(五)深圳商报
四、公示时间
项目用地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4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止。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略),(略)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联系,公众可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至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一)邮寄。邮寄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1室;收件人:公共项目科907室、卫工;联系电话:(略);并在信封上注明“坪南路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略),邮件标题请按“坪南路临时用地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18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卫工,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示。
附件:(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