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1-23】
**市**区胜利街**大街88号东门(原供销大楼)房产转让项目
标的名称 | **区胜利街**大街88号东门(原供销大楼)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8230元 | |||||
公告号 | [2024]066 | 挂牌公告期 |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年01月23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年02月06日 |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区 | 公告类别 | 资产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以下简称我方)拟转让持有标的,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标的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本转让方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标的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本次转让标的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公告》及提供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名称 | ****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11月07日 | ||||||
资产评估值 | 1243.823万元 | |||||||
转让底价 | ****8230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网络竞价前请详细阅读并遵照网络报价须知、网站交易操作手册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受让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 |||||||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 从2024年01月24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7日 10时00分止。 | |||||||
限时竞价期 | 从2024年02月07日 10时00分开始。 | |||||||
竞价阶梯 | 10000元或10000元整数倍 |
房 | 房屋建筑物 | |||
坐落位置 |
| 建成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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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号 |
| 目前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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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施 |
| 参考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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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 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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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层数 |
| 所在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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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 ||||
坐落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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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号 |
| 土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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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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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年限 |
| 已用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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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进场交易通知单》、《会议纪要》 | |||
批准单位名称 | ****财政局 | |||
交 | 信息公布公告期 | 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公告条件,重新进行信息披露。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一、交易方式: | |||
保 | 交纳金额 | 248.76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07日 09时00分 (具体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银、电汇、手机银行等方式 | |||
处置方法 | 1、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房产交易合同》生效后可以办理保证金转交易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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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及要求 | 1、意向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本次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及瑕疵说明: 1、**市房权证胜利街字第010755-12号,房屋总层数为9层,所在层数为1层,参考建筑面积260.89平方米; 2、**市房权证胜利街字第010755-4号,房屋总层数为9层,所在层数为3层,参考建筑面积748.28平方米; 3、**市房权证胜利街字第010755-2号,房屋总层数为9层,所在层数为2层,参考建筑面积767.72平方米;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材料显示,该房产位于**市**区胜利街**大街88号东门,意向受让方须实地查看房产现状及所在位置。标的房产现处于闲置状态。房产、土地面积以有关机构实测为准。 三、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无债权债务纠纷,未做抵押或担保、没有涉及法律诉讼行为。 四、本次转让房产不欠水、电费,但未缴纳2023年度取暖费,成交后由转让方结清2023年度取暖费,后续取暖费由受让方缴纳。 五、此房产仅有房屋所有权证,无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记载权利人为阿****管理局,后因机构改制,变为****,转让标的房产过户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受让方自行判断。如因有关部门存在临时规定无法办理房产转让手续,待有关部门同意办理产权手续时,转让方会积极配合办理。 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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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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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吉女士 | 联系电话 | 0451-****0011 | |
企业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电话 | 133****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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