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社会化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服务社会化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桃园镇东坪村东坪路115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服务社会化项目 品牌(如有):自走式玉米收获机-泰铭新材、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泰铭新材、植保飞机-亿诺、轻型栏板货车-梁骏、拖拉机-帅克 华创、旋耕机-云灿、灭茬机-YJJ、播种机-YJJ 规 格 型 号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T07、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T46、T37、植保飞机-YN400、轻型栏板货车-JOC、拖拉机-SK4、SK2、旋耕机-BO125、灭茬机-Y1JH、播种机-Y36 数量:共计13台 总价:****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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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詹会娟(组长)、程雪芹、程晓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费 23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4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陈工 ****557300。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财政局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181****1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中豪博览城20栋
联系方式:陈工、 136****3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1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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