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办公室、****工作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农业农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农发〔2024〕3号)文件精神,积极组织2024年度市级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支持**市域范围内从事水稻机械化集中育供秧的专业**组织、家庭农场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市水稻****基地。已享受过水稻集中育供秧项目补贴的主体不得申报,建设内容与2024年各类财政补贴项目有重复的不得申报。 二、建设要求 全市建设任务目标4个。基地建设要求:(1)建****中心,涵盖播种流水线工作区、基质(营养土)存储区、种子处理区、秧盘叠放区、暗化催芽室、辅助功能区等。布局规划合理,张贴明显标识。有相对固定的育秧秧池,育秧面积不小于 10 亩,树立标识牌。(2)基地配备机械化智能化育秧装备,当年的装备结构须有所优化,在全程机械化育秧基础上实现智能码盘,可更新自动化育秧流水线、供盘、上料、叠盘机具,或购置自动化微喷灌装备、田间秧盘输送机械等。开展高质量全程机械化标准化育秧,育秧流水线作业人工降至 23 人。自动流水线播种、硬盘育秧、叠盘暗化及微喷灌技术覆盖率达 100%。(3)秧苗素质好。秧龄适宜,秧苗— 29 — 整齐,秧块规整、盘结好、白根多,叶片不披垂、叶色鲜绿至淡绿、无黄叶,无病虫害。 三、申报时间。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项目建设主体自愿申报,****管理部门初审推荐,由市级主管部门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批复。 五、申报资料。项目建设主体需提供:1、项目申报书(附件1)。2、****银行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主要农机及装备清册。5、土地流转面积。 六、补助标准及资金用途。 ****基地每家补助不超过 10万元。 七、监督管理。 建设任务完成后,建****农业农村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与建设要求达标的相关佐证资料。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按照《2024年水稻****基地评分表》(附件2)进行现场评价打分,基地评分≥85分为合格,经评分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奖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以后再次评分仍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金。 八、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项目建设申报。各镇(街道)要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优选建设地点,完善工作流程,指导有关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市**市级水稻****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1)。 (二)加强建设项目审核。各镇(街道)和项目申报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项目可行性论证,对所申报的建设项目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三)及时报送申报材料。请各镇(街道)按规定的申报要求报送项目申报材料一式3份,送市农业农村局农机科。 联系人:姜秋萍 电话:051****01608。 附件:1.**市**市级水稻****基地建设申报书.docx 2.2024年**市水稻****基地评分表.docx **** 2024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