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及标段名称 | 平武县高村河山洪沟 (古城镇段)防洪治理工程 平武县高村河山洪沟 (古城镇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项目业主 | 平武县农田水(略)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人 | 平武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正诺项目管(略) | 招标代理(略) | (略) |
开标地点 | 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开标时间 | 2024-01-23 09:(略) |
公示期 | (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略)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蒋伟 | 高级工程师 | (略) | 水利水电 | 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杨德兰 | 高级工程师 | / | 水土保持 | 高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张振夏 | 高级工程师 | (略) | 水利水电 | 高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宁显林 | 高级工程师 | (略) | 水文学及水资源 | 高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熊远发 | 职称证 | (略) | 水利水电 | 高级 |
项目(略) | 阳志虎 | 职称证 | (略) | 水利水电 | 高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汶川县水务局 | 岷江汶川县绵虒镇大溪沟至老街段防洪治理工程 | ||||||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毗河右岸堤(略) | ||||||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金堂县官仓镇双凤村3、4组段防洪堤缺口整治工程 | ||||||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 | 黑水县扎窝镇堤防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技术服务采购 | ||||||
普格县水利局 | 普格县2022年大槽河防洪治理项目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普格县水利局 | 普格县2022年大槽河防洪治理项目 | ||||||
成都天府水城城乡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 金堂县官仓镇双凤村3、4组段防洪堤缺口整治工程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眉山市彭山区河道维护中心 | 岷江堤防2020年水毁修复工程勘测设计 | 估算投资约800万元 | (略) | ||||
眉山市(略) | 2020年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勘察设计 | 投资约600万元 | (略) | ||||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 |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左岸江口街道石龙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没计(含勘察) | 规划建安投资约2800万元 |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眉山市彭山区水利局 | 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左岸江口街道石龙段防洪治理工程初步没计(含勘察) | 规划建安投资约2800万元 |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广河县农村(略) | 广河县(略) | 2021 | (略) | ||||
遂宁市安居区毗河供水工程暨三仙湖水库建设开发办公室 | 遂宁市安居区新生水库灌区节水配套设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服务项目 | 2020 | (略) | ||||
巫山县河道管理站 | 巫山县福田镇水口岸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勘察 | 2020 | (略) | ||||
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南江县南(略) | 2021 |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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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其他投标人(除中(略))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略) | |
行业主管部门:平武县水利局 | 联系电话:(略)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略)。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略)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注:1.实行电子评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略),由评(略),评标委员会复核,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名和签章确认;还没有实行电子评标的,招标人应根据公示标准文本要求,严格按评标报告和投标文件真实完整地填报公示信息,不得隐瞒、歪曲应当公示的信息,并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表中所有空格内容均须填写,不得空白,如确实不须填写或无法填写,应在空格中填写“无”。
2.中标候选人是联合体的,“中标候选人名称”中联合体各方的名称均应填写。
3.表中的“(略)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应填写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所有业绩。
4.表中的“项目负(略) 监理招标指项目总监等;表中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是指项目主要技术人员或项目总工,如设计中只有多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应都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扩展表格,分别填写。
5.表中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交工日期”以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6.日期(年月日)的格式统一以阿拉伯数字表示。如:(略)填写为(略); 2015年9月,填写为(略); 再如2015年,填写为(略)5 9:00:00填写为(略)-9:00:00。
7.表中的“合同价格”,是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略),包括在履行合(略)。元指人民币元。
8.表中(略)量、类型、规格等技术参数。
9.参与投标的所有投标人都需要公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其他投标人(略)(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中填写。没有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略)(元)、经(略)(元)、综合评标得分;被否决的投标,填写投标人名称、否决投标依据条款、否决投标理由、备注。
10.投标人(略),可以在(略),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申请之日起,3日内予以答复。招标人不得泄露其他投标人相关的评标内容。
11.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