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公司**地区省管产业2023年12月第1批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各相关投标人:
国****公司**地区省管产业2023年12月第1批次框架协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箱)提出。
分标编号 | 标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01 | ****2024年业务外包招标采购 | 流标 |
****-02 | 2024年印刷及零星标牌制作采购 | **子彧****公司 |
****-03 | 2024年车辆修理 | **市****公司 |
****-04 | 2024年零星维修项目 | **省****公司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监督联系电话:0798-****026(该电话为招标人设置的监督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20,仅受理投诉、异议及举报咨询)
咨询联系电话187****5163(该电话为招标代理机构的咨询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20,代理机构仅根据招投标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要求对会引发歧义的招投标过程对异议人提供咨询服务,代理机构不提供监督服务;对异议人如何制作异议书及提供线素等细节问题,代理机构不予解答)
电子邮件:****@qq.com(邮箱仅接收并回复异议人按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2、3、4条要求提供的有效书面文件)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