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陀镇**天福小镇建设项目一期—盘陀、蒲野、仓里、西厝、官陂等五个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二标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盘陀镇**天福小镇建设项目一期—盘陀、蒲野、仓里、西厝、官陂等五个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二标段)
招 标 人:****(地址:**县盘陀镇,联系人:蔡女士,联系方式:0596-****06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县绥安镇金浦大道南3-16号,联系人:小李,联系方式:0596-****889)
工程建设地点:**县盘陀镇盘陀自然村、邻里自然村、山边自然村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环境整治、广场铺装、道路硬化、路灯、绿化等等。本次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870.51元(含暂列金人民币390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K<12%)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2日09时00分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人民币柒佰肆拾柒万陆仟伍佰肆拾玖元玖角玖分(含暂列金人民币叁拾玖万元)
¥****549.99元(含暂列金人民币390000元)
工 期:365个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项目负责人:陈延忠 建造师等级: 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闽235********77033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吴鸿杰(组长)、黄燕萍、周秀云、林以强、何惠龙
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无
公示期:2024年01月 23 日至2024年 01 月 26 日。
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督单位:****建设局 0596-****633
****改革局 0596-****035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0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