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河头镇卫生院(平远县人民医院河头分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项目名称 | ********医院河头分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河头镇河头圩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8 |
建设单位 | ********医院河头分院) | 法定代表人 | 凌宏斌 |
联系人 | 钟豪荣 | 联系电话 | 134****9914 |
项目投资(万元) | 6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3-3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一、建设内容:********医院河头分院)**DR机房,配置一台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 二、建设规模:1台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型号:新** 1000NA型,生产厂家:**万东****公司;额定参数:150kV;630mA,设置于面积为28平方米的DR机房。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一、DR机房设计为独立的机房,机房的最小有效使用面积和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均满足《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二、机房的安全与防护设施完全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配置: ①四面墙:24cm厚实心砖墙体+2mmPb硫酸钡防护涂料;②两机房防护门:4mmPb;③顶棚:10cm厚混凝土+2mmPb硫酸钡防护涂料;④观察窗:4mmPb铅玻璃;⑤地板:机房下方为土层,不需额外屏蔽防护。三、拟配置防护用品。四、制订、执行和落实辐射工作场所分区管理制度、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和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制订、执行和落实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辐射安全责任制。五、警示标识:DR机房门口设辐射警示标识、工作指示灯及可视警示语句;防护注意事项告知栏、门灯联锁、防护门闭门装置、公告栏等。六、辐射工作人员通过单位自行组织的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设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工作。七、 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每季度送检;每年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机房进行辐射场所检测,不断加强对射线装置使用的安全防护监督和管理。 | ||
承诺:********医院河头分院) 凌宏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医院河头分院), 凌宏斌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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