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基础服务社会化保障采购结果公示(2023-JL08-F1071)(第1包)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服务社会化保障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开标日期:2024年1月23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名:****,最终报价:951234.00元/年,总得分:88.94分;
第二名:******公司,最终报价:977700.00元/年,总得分:87.70分;
第三名:****公司,最终报价:972300.00元/年,总得分:64.17分;
三、预成交供应商
1、****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4楼10层
四、公示期限: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191****3727
采购代理名称:****
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张路
联系电话:187****3159
六、异议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7****3159。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项目名称:****服务社会化保障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8日
开标日期:2024年1月23日
二、评审结果
第一名:****,最终报价:951234.00元/年,总得分:88.94分;
第二名:******公司,最终报价:977700.00元/年,总得分:87.70分;
第三名:****公司,最终报价:972300.00元/年,总得分:64.17分;
三、预成交供应商
1、****
公司地址:**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4楼10层
四、公示期限: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29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方式:191****3727
采购代理名称:****
地址:****开发区翡翠路188****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张路
联系电话:187****3159
六、异议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7****3159。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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