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研发和生产平台技术改造项目
医药研发和生产平台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书 | |
版本:202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
生态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开发区****园区新文路2号 | ||
****开发区****管理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成高环字〔2016〕124号 | |
2016-04-06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18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0 | |
四****研究院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5********714545W |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5********702784T | |
四****研究院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5********714545W | |
2023-05-01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3-12-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1-19 | |
网站 http://www.****.com/xxgs/1024.html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1-24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关于**高新区排污许可废水适用排放标准的情况说明》(**高新****管理局)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中标准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项目废水包括低浓度洗罐废水、发酵解吸废水、地面冲洗水和办公生活污水等。 (1)低浓度洗罐废水 低浓度洗罐****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河。 (2)发酵废水 发酵废水经蒸汽灭活后用储罐暂存,与其他废水混****处理站处理,****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河。 (3)地面冲洗水 地面冲****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随后****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河。 (4)办公生活污水 办公生活经预处理池处理后,****处理站****园区污水管网,随后****处理厂处理后,最终排入**河。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处理设施排口废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氨氮、总氮、总磷、氰化物、急性毒性排放浓度及pH值范围、色度稀释倍数均符合《关于**高新区排污许可废水适用排放标准的情况说明》(**高新****管理局)规定限值;铜、锌、硫化物、硝基苯类化合物(硝基苯)、总有机碳、挥发酚、挥发性有机物(二氯甲烷)、苯胺类化合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表2中标准。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套“碱喷淋+臭氧氧化+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水喷淋”+15m排气筒(DA001) 1套“碱喷淋+水喷淋+碳纤维吸附+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DA003) |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医药制造行业排放限值 《**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4中排放限值 | 1、有组织废气的产生、处理及排放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发酵废气、板框压滤废气、浓缩废气、干燥废气。 发酵废气来源于发酵罐,主要污染为非甲烷总烃(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集气管道引至1套“碱喷淋+臭氧氧化+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压滤废气来源于板框压滤过程,主要污染物为为非甲烷总烃(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集气管道引至1套“碱喷淋+臭氧氧化+紫外消毒+活性炭吸附+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 浓缩废气来源于旋蒸浓缩过程,主要污染物为乙酸乙酯、非甲烷总烃(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集气管道引至1套“碱喷淋+水喷淋+碳纤维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干燥废气来源于结晶干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环己烷、丙酮、乙酸乙酯、二氯甲烷、非甲烷总烃(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集气管道引至1套“碱喷淋+水喷淋+碳纤维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高15m的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 2、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处理及排放 项目生产厂房无组织排放主要来源于生产厂房中废气集气罩不完全收集出现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VOCs),生产厂房无组织废气通过设置车间排风扇及其他通风设施无组织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DA001生产废气和DA003生产废气中非甲烷总烃(VOCs)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3中医药制造行业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丙酮、乙酸乙酯、二氯甲烷、环己烷)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4中排放限值。 周界外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VOCs)监控点浓度最大值符合《**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 51/2377-2017)表5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他)。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垫、厂房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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