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情况公示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现将闲置土地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市**区华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位于**市**区**四**侧、公路局东侧地段,面积为2156.2平方米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约定动工时间2018年4月26日。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进行开发建设,构成闲置土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部令第53号)第八条第六款的规定,经调查认定,****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原因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现予以公示。
****
2024年1月22日
相关附件: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